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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必须了解的常识
- 2021-05-11-

  企业不动,商标先行。商标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也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商标注册不仅可以保护自己的产品和服务,还可以防止他人侵占我们的合法权益。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我们也不能忽视知识产权的力量。更小的个人需要自己的品牌,无论是创业初期还是发展中的企业,都可以保护全方位的知识产权,增强企业的发展。以下内容是商标注册常识的简要总结,希望能帮助各企业发展。

  一、不得作为商标名称的标志。

  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名、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相似,与中央国家机关名、标志、所在地特定场所名或标志性建筑物名、图形相同的;

  2、与外国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相似的红十字、红新月名称、标志相同或相似的具有民族歧视性的欺诈性,容易误认商品质量等特征和产地

  3、对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有害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4、包括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的商标在内的外国地名商标(地名除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构成部分外)

  5、只表示商品名称和功能的共同名词也不能作为商标名称注册。

  二、商标先权查询。

  1、商标查询只能在3个月前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3个月以内不能查询

       2、商标与申请人申请的商标相似时,本公司详细通知,最终以申请人的意见决定申请或不申请

       3、商标处理流程以商标局的工作进度为基准

       4、任何商标申请都不能保证100%通过。一是商标盲目审查期间,二是商标审查员的主观判断性不同。因此,任何申请商标被驳回的费用不予退还。

  三、商标使用建议。

  1、商标局发行《商标注册证》前不得使用注册标记r。同时,建议不要大量印刷资料和宣传。商标被驳回后,不要造成经济损失

  2、商标的使用应为注册申请时的图案和文字,不得随意更改注册商标的文字和图案。如果需要修改,可以再次查询申请成功后使用。

  四、注册成功的商标应如何保护?

  1、商标注册成功后,请尽快投入使用。否则,有被撤销和无效宣告的风险,保留使用证据(包括销售合同、包括商标名称的货物发票、名片、宣传手册、质量检查报告书、合格证明书、商品上有商标名称的照片、展览会、各种活动等),以上任何形式都可以表现申请的商标正常使用的证据,作为商标的使用证据,保存的方式可以是实物,也可以是影像形式的电子资料。

  2.如果有其他形式的原始作品,除了及时进行商标注册保护外,还建议原始作品及时进行版权注册保护,以防止其他人使用相同的作品设计来申请其他类别的商标或其他不合理的用途。

  3、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名下、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商标代理人,同时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